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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琬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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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玻色量子副总裁陈亮:从常温机箱到产业现场,专用量子计算正在走近现实应用-2d4f1b96

WWW,177230,CON中欧又一“战争”打响!欧盟用一纸合规,想把中国企业挡在门外?   动力电池装上汽车之后,真正的竞争才刚刚开始,以前中欧新能源汽车竞争主要看电池成本、续航和整车价格,现在战场已经悄悄转移到另一个地方,即电池报废以后怎么办。   欧盟采用越来越复杂的规则把动力电池回收、关键原材料利用、碳排放管理全部纳入统一监管之中。这是产业链控制权的一场争夺战,谁能掌握电池生产、使用、回收再制造的完整闭环,谁就有可能掌握下一轮新能源产业竞争的主动权。   先看欧盟搭起的规则框架,电池和废电池法规是整个体系中的上位规则。该法案于2023年8月开始实施,并从2024年起分阶段实行,在生产者延伸责任、数字电池护照、再生材料比例、碳足迹等各个方面对电池产品全生命周期进行管理。   而同时,《关键原材料法案》又在资源方面打开了一个缺口,CRMA在2024年5月生效时就列举了34种重要原材料,在这些之中被划为战略原材料有17种,提出到2030年本地开采加工回收率要达到欧盟总需求量的10%、40%、25%。   任何一种战略原材料来自一个单一第三国的比例不能超过65%,因此欧盟不是单独管一块电池,而是对从矿山到工厂再到报废电池的整个链条重新设置门槛。   更重要的是,真正影响企业的不是写在标题上的宏观目标,而是法规中的细节。以生产者延伸责任,即EPR为例,欧盟采用的是谁以自身名义首先投放市场,就由谁负责回收的逻辑,如果宁德时代生产的电池被宝马装入汽车,然后宝马首次向欧洲市场销售该产品,则承担回收义务的应该是宝马;若该产品经过欧洲分销商进入市场,则可能又会变成另一个责任主体。   更为严重的是,这种责任不能通过一次注册覆盖全部的欧盟地区,当产品进入德国、法国、西班牙等国时,企业还要分别按各国规定履行相应的注册和回收义务,换句话说,企业面对的不只是一套欧盟规则,而是一套欧盟规则加各成员国具体执行体系的组合。   因此欧盟电池规则厉害的地方在于,它把过去企业不需要计算的报废成本直接变成经营成本,以前卖一块电池的时候,企业最关心的是材料成本、制造成本和运输成本,现在还需要考虑产品卖出之后如何回收、回收多少、回收材料达到什么比例以及整个过程产生多少碳排放,这样就会影响电池企业、整车企业和欧洲分销商之间的关系。   特别是对中国的公司而言,如果想要在欧洲市场长久地存在,就不能将欧洲仅仅视为一个销售终端,还应该将回收网络、数据记录、材料再利用等一起考虑进去。   与此同时,欧盟自己也存在一个十分现实的矛盾。欧洲想减少对外部供应商的关键原材料的依赖,依靠本土开采、加工、回收来提高战略自主能力,但现有的废弃物体系并没有把高价值资源重新提取出来。   锂、镍、钴等废旧电池如果被丢弃,那么欧洲就不得不再从海外进口原材料,一个问题看似环保问题却突然和产业安全、资源安全联系起来了,真正的问题已经不是“废旧电池怎样处理”,而是电池报废以后其中的锂、镍、钴能否再回到欧洲制造体系。   就在这时,中国的公司以及科研人员正在另一个方向上寻找突破口。2026年欧洲发明家奖中欧洲专利局把相关的荣誉授予中国发明家余海军、谢英豪,他们开发出的废旧锂离子电池回收用反向定位技术能够将废旧电池直接转变为高性能正极材料,之后再用于新电池的生产制造,其意义十分值得重视。   传统的回收主要侧重于“把有价值的材料拆出来”,而这样的技术思路更类似于“从废旧电池直接获得制造新电池所需的高性能材料”,如果这条路能规模化地发展起来,那么回收不再仅仅是环保成本,而会成为新的材料供应来源。   更重要的是电池回收技术正在形成一个新的专利竞争高地。储能相关的专利已经占到能源专利的40%,是历史上最高的比例,和与电池循环利用有关的专利增长速度又比电池领域整体专利增速快很多倍,而且比所有技术领域的平均增速都要快得多,全球新能源产业正由“制造更多的电池”向“使电池能多次使用”的阶段转变。以前是比拼电池材料、生产线,以后还要比拼拆解、检测、材料恢复、再制造以及整个循环体系的技术效率。   因此有分析认为,欧盟的电池法规不能仅仅被看作是一个贸易壁垒,它其实也可以成为欧洲倒逼产业升级的一种手段,规则能提高进入欧洲市场的成本,但不会自动产生技术优势。   如果欧洲可以把这些法规切实地转变成本土的回收能力、材料再利用能力、产业链韧性,那么它确实有机会降低对外部资源的依赖,但是如果只是不断加大认证、注册、数据要求,而没有解决回收效率和技术成本的问题,那么最终增加的就只会是企业与消费者的负担。   真正值得关注的,是中欧竞争逻辑在发生变化,以前欧洲担心的是中国电池价格低,现在越来越关注的是中国企业能不能把从矿产、电池制造到回收再利用整个链条都做起来。而中国真正应该警惕的,并不是某一条具体的法规,是未来欧洲可能通过碳足迹、数字电池护照、回收率和关键原材料来源等手段,将产业竞争从产品价格拓展到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   下一轮新能源的竞争已经不是看谁生产的电池更多,而是看谁能把一块电池从矿山送进汽车,再从汽车送回工厂,在整个过程中成本足够低、效率足够高。欧盟用规则筑墙,中国需要用技术与完整的产业链来找到穿墙的方法。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2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中欧又一“战争”打响!欧盟用一纸合规,想把中国企业挡在门外?   动力电池装上汽车之后,真正的竞争才刚刚开始,以前中欧新能源汽车竞争主要看电池成本、续航和整车价格,现在战场已经悄悄转移到另一个地方,即电池报废以后怎么办。   欧盟采用越来越复杂的规则把动力电池回收、关键原材料利用、碳排放管理全部纳入统一监管之中。这是产业链控制权的一场争夺战,谁能掌握电池生产、使用、回收再制造的完整闭环,谁就有可能掌握下一轮新能源产业竞争的主动权。   先看欧盟搭起的规则框架,电池和废电池法规是整个体系中的上位规则。该法案于2023年8月开始实施,并从2024年起分阶段实行,在生产者延伸责任、数字电池护照、再生材料比例、碳足迹等各个方面对电池产品全生命周期进行管理。   而同时,《关键原材料法案》又在资源方面打开了一个缺口,CRMA在2024年5月生效时就列举了34种重要原材料,在这些之中被划为战略原材料有17种,提出到2030年本地开采加工回收率要达到欧盟总需求量的10%、40%、25%。   任何一种战略原材料来自一个单一第三国的比例不能超过65%,因此欧盟不是单独管一块电池,而是对从矿山到工厂再到报废电池的整个链条重新设置门槛。   更重要的是,真正影响企业的不是写在标题上的宏观目标,而是法规中的细节。以生产者延伸责任,即EPR为例,欧盟采用的是谁以自身名义首先投放市场,就由谁负责回收的逻辑,如果宁德时代生产的电池被宝马装入汽车,然后宝马首次向欧洲市场销售该产品,则承担回收义务的应该是宝马;若该产品经过欧洲分销商进入市场,则可能又会变成另一个责任主体。   更为严重的是,这种责任不能通过一次注册覆盖全部的欧盟地区,当产品进入德国、法国、西班牙等国时,企业还要分别按各国规定履行相应的注册和回收义务,换句话说,企业面对的不只是一套欧盟规则,而是一套欧盟规则加各成员国具体执行体系的组合。   因此欧盟电池规则厉害的地方在于,它把过去企业不需要计算的报废成本直接变成经营成本,以前卖一块电池的时候,企业最关心的是材料成本、制造成本和运输成本,现在还需要考虑产品卖出之后如何回收、回收多少、回收材料达到什么比例以及整个过程产生多少碳排放,这样就会影响电池企业、整车企业和欧洲分销商之间的关系。   特别是对中国的公司而言,如果想要在欧洲市场长久地存在,就不能将欧洲仅仅视为一个销售终端,还应该将回收网络、数据记录、材料再利用等一起考虑进去。   与此同时,欧盟自己也存在一个十分现实的矛盾。欧洲想减少对外部供应商的关键原材料的依赖,依靠本土开采、加工、回收来提高战略自主能力,但现有的废弃物体系并没有把高价值资源重新提取出来。   锂、镍、钴等废旧电池如果被丢弃,那么欧洲就不得不再从海外进口原材料,一个问题看似环保问题却突然和产业安全、资源安全联系起来了,真正的问题已经不是“废旧电池怎样处理”,而是电池报废以后其中的锂、镍、钴能否再回到欧洲制造体系。   就在这时,中国的公司以及科研人员正在另一个方向上寻找突破口。2026年欧洲发明家奖中欧洲专利局把相关的荣誉授予中国发明家余海军、谢英豪,他们开发出的废旧锂离子电池回收用反向定位技术能够将废旧电池直接转变为高性能正极材料,之后再用于新电池的生产制造,其意义十分值得重视。   传统的回收主要侧重于“把有价值的材料拆出来”,而这样的技术思路更类似于“从废旧电池直接获得制造新电池所需的高性能材料”,如果这条路能规模化地发展起来,那么回收不再仅仅是环保成本,而会成为新的材料供应来源。   更重要的是电池回收技术正在形成一个新的专利竞争高地。储能相关的专利已经占到能源专利的40%,是历史上最高的比例,和与电池循环利用有关的专利增长速度又比电池领域整体专利增速快很多倍,而且比所有技术领域的平均增速都要快得多,全球新能源产业正由“制造更多的电池”向“使电池能多次使用”的阶段转变。以前是比拼电池材料、生产线,以后还要比拼拆解、检测、材料恢复、再制造以及整个循环体系的技术效率。   因此有分析认为,欧盟的电池法规不能仅仅被看作是一个贸易壁垒,它其实也可以成为欧洲倒逼产业升级的一种手段,规则能提高进入欧洲市场的成本,但不会自动产生技术优势。   如果欧洲可以把这些法规切实地转变成本土的回收能力、材料再利用能力、产业链韧性,那么它确实有机会降低对外部资源的依赖,但是如果只是不断加大认证、注册、数据要求,而没有解决回收效率和技术成本的问题,那么最终增加的就只会是企业与消费者的负担。   真正值得关注的,是中欧竞争逻辑在发生变化,以前欧洲担心的是中国电池价格低,现在越来越关注的是中国企业能不能把从矿产、电池制造到回收再利用整个链条都做起来。而中国真正应该警惕的,并不是某一条具体的法规,是未来欧洲可能通过碳足迹、数字电池护照、回收率和关键原材料来源等手段,将产业竞争从产品价格拓展到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   下一轮新能源的竞争已经不是看谁生产的电池更多,而是看谁能把一块电池从矿山送进汽车,再从汽车送回工厂,在整个过程中成本足够低、效率足够高。欧盟用规则筑墙,中国需要用技术与完整的产业链来找到穿墙的方法。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2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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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润股份:控股子公司拟设全资子公司开展算力相关业务-1afc6d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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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又一“战争”打响!欧盟用一纸合规,想把中国企业挡在门外?   动力电池装上汽车之后,真正的竞争才刚刚开始,以前中欧新能源汽车竞争主要看电池成本、续航和整车价格,现在战场已经悄悄转移到另一个地方,即电池报废以后怎么办。   欧盟采用越来越复杂的规则把动力电池回收、关键原材料利用、碳排放管理全部纳入统一监管之中。这是产业链控制权的一场争夺战,谁能掌握电池生产、使用、回收再制造的完整闭环,谁就有可能掌握下一轮新能源产业竞争的主动权。   先看欧盟搭起的规则框架,电池和废电池法规是整个体系中的上位规则。该法案于2023年8月开始实施,并从2024年起分阶段实行,在生产者延伸责任、数字电池护照、再生材料比例、碳足迹等各个方面对电池产品全生命周期进行管理。   而同时,《关键原材料法案》又在资源方面打开了一个缺口,CRMA在2024年5月生效时就列举了34种重要原材料,在这些之中被划为战略原材料有17种,提出到2030年本地开采加工回收率要达到欧盟总需求量的10%、40%、25%。   任何一种战略原材料来自一个单一第三国的比例不能超过65%,因此欧盟不是单独管一块电池,而是对从矿山到工厂再到报废电池的整个链条重新设置门槛。   更重要的是,真正影响企业的不是写在标题上的宏观目标,而是法规中的细节。以生产者延伸责任,即EPR为例,欧盟采用的是谁以自身名义首先投放市场,就由谁负责回收的逻辑,如果宁德时代生产的电池被宝马装入汽车,然后宝马首次向欧洲市场销售该产品,则承担回收义务的应该是宝马;若该产品经过欧洲分销商进入市场,则可能又会变成另一个责任主体。   更为严重的是,这种责任不能通过一次注册覆盖全部的欧盟地区,当产品进入德国、法国、西班牙等国时,企业还要分别按各国规定履行相应的注册和回收义务,换句话说,企业面对的不只是一套欧盟规则,而是一套欧盟规则加各成员国具体执行体系的组合。   因此欧盟电池规则厉害的地方在于,它把过去企业不需要计算的报废成本直接变成经营成本,以前卖一块电池的时候,企业最关心的是材料成本、制造成本和运输成本,现在还需要考虑产品卖出之后如何回收、回收多少、回收材料达到什么比例以及整个过程产生多少碳排放,这样就会影响电池企业、整车企业和欧洲分销商之间的关系。   特别是对中国的公司而言,如果想要在欧洲市场长久地存在,就不能将欧洲仅仅视为一个销售终端,还应该将回收网络、数据记录、材料再利用等一起考虑进去。   与此同时,欧盟自己也存在一个十分现实的矛盾。欧洲想减少对外部供应商的关键原材料的依赖,依靠本土开采、加工、回收来提高战略自主能力,但现有的废弃物体系并没有把高价值资源重新提取出来。   锂、镍、钴等废旧电池如果被丢弃,那么欧洲就不得不再从海外进口原材料,一个问题看似环保问题却突然和产业安全、资源安全联系起来了,真正的问题已经不是“废旧电池怎样处理”,而是电池报废以后其中的锂、镍、钴能否再回到欧洲制造体系。   就在这时,中国的公司以及科研人员正在另一个方向上寻找突破口。2026年欧洲发明家奖中欧洲专利局把相关的荣誉授予中国发明家余海军、谢英豪,他们开发出的废旧锂离子电池回收用反向定位技术能够将废旧电池直接转变为高性能正极材料,之后再用于新电池的生产制造,其意义十分值得重视。   传统的回收主要侧重于“把有价值的材料拆出来”,而这样的技术思路更类似于“从废旧电池直接获得制造新电池所需的高性能材料”,如果这条路能规模化地发展起来,那么回收不再仅仅是环保成本,而会成为新的材料供应来源。   更重要的是电池回收技术正在形成一个新的专利竞争高地。储能相关的专利已经占到能源专利的40%,是历史上最高的比例,和与电池循环利用有关的专利增长速度又比电池领域整体专利增速快很多倍,而且比所有技术领域的平均增速都要快得多,全球新能源产业正由“制造更多的电池”向“使电池能多次使用”的阶段转变。以前是比拼电池材料、生产线,以后还要比拼拆解、检测、材料恢复、再制造以及整个循环体系的技术效率。   因此有分析认为,欧盟的电池法规不能仅仅被看作是一个贸易壁垒,它其实也可以成为欧洲倒逼产业升级的一种手段,规则能提高进入欧洲市场的成本,但不会自动产生技术优势。   如果欧洲可以把这些法规切实地转变成本土的回收能力、材料再利用能力、产业链韧性,那么它确实有机会降低对外部资源的依赖,但是如果只是不断加大认证、注册、数据要求,而没有解决回收效率和技术成本的问题,那么最终增加的就只会是企业与消费者的负担。   真正值得关注的,是中欧竞争逻辑在发生变化,以前欧洲担心的是中国电池价格低,现在越来越关注的是中国企业能不能把从矿产、电池制造到回收再利用整个链条都做起来。而中国真正应该警惕的,并不是某一条具体的法规,是未来欧洲可能通过碳足迹、数字电池护照、回收率和关键原材料来源等手段,将产业竞争从产品价格拓展到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   下一轮新能源的竞争已经不是看谁生产的电池更多,而是看谁能把一块电池从矿山送进汽车,再从汽车送回工厂,在整个过程中成本足够低、效率足够高。欧盟用规则筑墙,中国需要用技术与完整的产业链来找到穿墙的方法。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2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脑出血两大夺命风险,越早处理越好!-1d092484

WWW,177230,CON中欧又一“战争”打响!欧盟用一纸合规,想把中国企业挡在门外?   动力电池装上汽车之后,真正的竞争才刚刚开始,以前中欧新能源汽车竞争主要看电池成本、续航和整车价格,现在战场已经悄悄转移到另一个地方,即电池报废以后怎么办。   欧盟采用越来越复杂的规则把动力电池回收、关键原材料利用、碳排放管理全部纳入统一监管之中。这是产业链控制权的一场争夺战,谁能掌握电池生产、使用、回收再制造的完整闭环,谁就有可能掌握下一轮新能源产业竞争的主动权。   先看欧盟搭起的规则框架,电池和废电池法规是整个体系中的上位规则。该法案于2023年8月开始实施,并从2024年起分阶段实行,在生产者延伸责任、数字电池护照、再生材料比例、碳足迹等各个方面对电池产品全生命周期进行管理。   而同时,《关键原材料法案》又在资源方面打开了一个缺口,CRMA在2024年5月生效时就列举了34种重要原材料,在这些之中被划为战略原材料有17种,提出到2030年本地开采加工回收率要达到欧盟总需求量的10%、40%、25%。   任何一种战略原材料来自一个单一第三国的比例不能超过65%,因此欧盟不是单独管一块电池,而是对从矿山到工厂再到报废电池的整个链条重新设置门槛。   更重要的是,真正影响企业的不是写在标题上的宏观目标,而是法规中的细节。以生产者延伸责任,即EPR为例,欧盟采用的是谁以自身名义首先投放市场,就由谁负责回收的逻辑,如果宁德时代生产的电池被宝马装入汽车,然后宝马首次向欧洲市场销售该产品,则承担回收义务的应该是宝马;若该产品经过欧洲分销商进入市场,则可能又会变成另一个责任主体。   更为严重的是,这种责任不能通过一次注册覆盖全部的欧盟地区,当产品进入德国、法国、西班牙等国时,企业还要分别按各国规定履行相应的注册和回收义务,换句话说,企业面对的不只是一套欧盟规则,而是一套欧盟规则加各成员国具体执行体系的组合。   因此欧盟电池规则厉害的地方在于,它把过去企业不需要计算的报废成本直接变成经营成本,以前卖一块电池的时候,企业最关心的是材料成本、制造成本和运输成本,现在还需要考虑产品卖出之后如何回收、回收多少、回收材料达到什么比例以及整个过程产生多少碳排放,这样就会影响电池企业、整车企业和欧洲分销商之间的关系。   特别是对中国的公司而言,如果想要在欧洲市场长久地存在,就不能将欧洲仅仅视为一个销售终端,还应该将回收网络、数据记录、材料再利用等一起考虑进去。   与此同时,欧盟自己也存在一个十分现实的矛盾。欧洲想减少对外部供应商的关键原材料的依赖,依靠本土开采、加工、回收来提高战略自主能力,但现有的废弃物体系并没有把高价值资源重新提取出来。   锂、镍、钴等废旧电池如果被丢弃,那么欧洲就不得不再从海外进口原材料,一个问题看似环保问题却突然和产业安全、资源安全联系起来了,真正的问题已经不是“废旧电池怎样处理”,而是电池报废以后其中的锂、镍、钴能否再回到欧洲制造体系。   就在这时,中国的公司以及科研人员正在另一个方向上寻找突破口。2026年欧洲发明家奖中欧洲专利局把相关的荣誉授予中国发明家余海军、谢英豪,他们开发出的废旧锂离子电池回收用反向定位技术能够将废旧电池直接转变为高性能正极材料,之后再用于新电池的生产制造,其意义十分值得重视。   传统的回收主要侧重于“把有价值的材料拆出来”,而这样的技术思路更类似于“从废旧电池直接获得制造新电池所需的高性能材料”,如果这条路能规模化地发展起来,那么回收不再仅仅是环保成本,而会成为新的材料供应来源。   更重要的是电池回收技术正在形成一个新的专利竞争高地。储能相关的专利已经占到能源专利的40%,是历史上最高的比例,和与电池循环利用有关的专利增长速度又比电池领域整体专利增速快很多倍,而且比所有技术领域的平均增速都要快得多,全球新能源产业正由“制造更多的电池”向“使电池能多次使用”的阶段转变。以前是比拼电池材料、生产线,以后还要比拼拆解、检测、材料恢复、再制造以及整个循环体系的技术效率。   因此有分析认为,欧盟的电池法规不能仅仅被看作是一个贸易壁垒,它其实也可以成为欧洲倒逼产业升级的一种手段,规则能提高进入欧洲市场的成本,但不会自动产生技术优势。   如果欧洲可以把这些法规切实地转变成本土的回收能力、材料再利用能力、产业链韧性,那么它确实有机会降低对外部资源的依赖,但是如果只是不断加大认证、注册、数据要求,而没有解决回收效率和技术成本的问题,那么最终增加的就只会是企业与消费者的负担。   真正值得关注的,是中欧竞争逻辑在发生变化,以前欧洲担心的是中国电池价格低,现在越来越关注的是中国企业能不能把从矿产、电池制造到回收再利用整个链条都做起来。而中国真正应该警惕的,并不是某一条具体的法规,是未来欧洲可能通过碳足迹、数字电池护照、回收率和关键原材料来源等手段,将产业竞争从产品价格拓展到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   下一轮新能源的竞争已经不是看谁生产的电池更多,而是看谁能把一块电池从矿山送进汽车,再从汽车送回工厂,在整个过程中成本足够低、效率足够高。欧盟用规则筑墙,中国需要用技术与完整的产业链来找到穿墙的方法。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2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中欧又一“战争”打响!欧盟用一纸合规,想把中国企业挡在门外?   动力电池装上汽车之后,真正的竞争才刚刚开始,以前中欧新能源汽车竞争主要看电池成本、续航和整车价格,现在战场已经悄悄转移到另一个地方,即电池报废以后怎么办。   欧盟采用越来越复杂的规则把动力电池回收、关键原材料利用、碳排放管理全部纳入统一监管之中。这是产业链控制权的一场争夺战,谁能掌握电池生产、使用、回收再制造的完整闭环,谁就有可能掌握下一轮新能源产业竞争的主动权。   先看欧盟搭起的规则框架,电池和废电池法规是整个体系中的上位规则。该法案于2023年8月开始实施,并从2024年起分阶段实行,在生产者延伸责任、数字电池护照、再生材料比例、碳足迹等各个方面对电池产品全生命周期进行管理。   而同时,《关键原材料法案》又在资源方面打开了一个缺口,CRMA在2024年5月生效时就列举了34种重要原材料,在这些之中被划为战略原材料有17种,提出到2030年本地开采加工回收率要达到欧盟总需求量的10%、40%、25%。   任何一种战略原材料来自一个单一第三国的比例不能超过65%,因此欧盟不是单独管一块电池,而是对从矿山到工厂再到报废电池的整个链条重新设置门槛。   更重要的是,真正影响企业的不是写在标题上的宏观目标,而是法规中的细节。以生产者延伸责任,即EPR为例,欧盟采用的是谁以自身名义首先投放市场,就由谁负责回收的逻辑,如果宁德时代生产的电池被宝马装入汽车,然后宝马首次向欧洲市场销售该产品,则承担回收义务的应该是宝马;若该产品经过欧洲分销商进入市场,则可能又会变成另一个责任主体。   更为严重的是,这种责任不能通过一次注册覆盖全部的欧盟地区,当产品进入德国、法国、西班牙等国时,企业还要分别按各国规定履行相应的注册和回收义务,换句话说,企业面对的不只是一套欧盟规则,而是一套欧盟规则加各成员国具体执行体系的组合。   因此欧盟电池规则厉害的地方在于,它把过去企业不需要计算的报废成本直接变成经营成本,以前卖一块电池的时候,企业最关心的是材料成本、制造成本和运输成本,现在还需要考虑产品卖出之后如何回收、回收多少、回收材料达到什么比例以及整个过程产生多少碳排放,这样就会影响电池企业、整车企业和欧洲分销商之间的关系。   特别是对中国的公司而言,如果想要在欧洲市场长久地存在,就不能将欧洲仅仅视为一个销售终端,还应该将回收网络、数据记录、材料再利用等一起考虑进去。   与此同时,欧盟自己也存在一个十分现实的矛盾。欧洲想减少对外部供应商的关键原材料的依赖,依靠本土开采、加工、回收来提高战略自主能力,但现有的废弃物体系并没有把高价值资源重新提取出来。   锂、镍、钴等废旧电池如果被丢弃,那么欧洲就不得不再从海外进口原材料,一个问题看似环保问题却突然和产业安全、资源安全联系起来了,真正的问题已经不是“废旧电池怎样处理”,而是电池报废以后其中的锂、镍、钴能否再回到欧洲制造体系。   就在这时,中国的公司以及科研人员正在另一个方向上寻找突破口。2026年欧洲发明家奖中欧洲专利局把相关的荣誉授予中国发明家余海军、谢英豪,他们开发出的废旧锂离子电池回收用反向定位技术能够将废旧电池直接转变为高性能正极材料,之后再用于新电池的生产制造,其意义十分值得重视。   传统的回收主要侧重于“把有价值的材料拆出来”,而这样的技术思路更类似于“从废旧电池直接获得制造新电池所需的高性能材料”,如果这条路能规模化地发展起来,那么回收不再仅仅是环保成本,而会成为新的材料供应来源。   更重要的是电池回收技术正在形成一个新的专利竞争高地。储能相关的专利已经占到能源专利的40%,是历史上最高的比例,和与电池循环利用有关的专利增长速度又比电池领域整体专利增速快很多倍,而且比所有技术领域的平均增速都要快得多,全球新能源产业正由“制造更多的电池”向“使电池能多次使用”的阶段转变。以前是比拼电池材料、生产线,以后还要比拼拆解、检测、材料恢复、再制造以及整个循环体系的技术效率。   因此有分析认为,欧盟的电池法规不能仅仅被看作是一个贸易壁垒,它其实也可以成为欧洲倒逼产业升级的一种手段,规则能提高进入欧洲市场的成本,但不会自动产生技术优势。   如果欧洲可以把这些法规切实地转变成本土的回收能力、材料再利用能力、产业链韧性,那么它确实有机会降低对外部资源的依赖,但是如果只是不断加大认证、注册、数据要求,而没有解决回收效率和技术成本的问题,那么最终增加的就只会是企业与消费者的负担。   真正值得关注的,是中欧竞争逻辑在发生变化,以前欧洲担心的是中国电池价格低,现在越来越关注的是中国企业能不能把从矿产、电池制造到回收再利用整个链条都做起来。而中国真正应该警惕的,并不是某一条具体的法规,是未来欧洲可能通过碳足迹、数字电池护照、回收率和关键原材料来源等手段,将产业竞争从产品价格拓展到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   下一轮新能源的竞争已经不是看谁生产的电池更多,而是看谁能把一块电池从矿山送进汽车,再从汽车送回工厂,在整个过程中成本足够低、效率足够高。欧盟用规则筑墙,中国需要用技术与完整的产业链来找到穿墙的方法。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2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中欧又一“战争”打响!欧盟用一纸合规,想把中国企业挡在门外?   动力电池装上汽车之后,真正的竞争才刚刚开始,以前中欧新能源汽车竞争主要看电池成本、续航和整车价格,现在战场已经悄悄转移到另一个地方,即电池报废以后怎么办。   欧盟采用越来越复杂的规则把动力电池回收、关键原材料利用、碳排放管理全部纳入统一监管之中。这是产业链控制权的一场争夺战,谁能掌握电池生产、使用、回收再制造的完整闭环,谁就有可能掌握下一轮新能源产业竞争的主动权。   先看欧盟搭起的规则框架,电池和废电池法规是整个体系中的上位规则。该法案于2023年8月开始实施,并从2024年起分阶段实行,在生产者延伸责任、数字电池护照、再生材料比例、碳足迹等各个方面对电池产品全生命周期进行管理。   而同时,《关键原材料法案》又在资源方面打开了一个缺口,CRMA在2024年5月生效时就列举了34种重要原材料,在这些之中被划为战略原材料有17种,提出到2030年本地开采加工回收率要达到欧盟总需求量的10%、40%、25%。   任何一种战略原材料来自一个单一第三国的比例不能超过65%,因此欧盟不是单独管一块电池,而是对从矿山到工厂再到报废电池的整个链条重新设置门槛。   更重要的是,真正影响企业的不是写在标题上的宏观目标,而是法规中的细节。以生产者延伸责任,即EPR为例,欧盟采用的是谁以自身名义首先投放市场,就由谁负责回收的逻辑,如果宁德时代生产的电池被宝马装入汽车,然后宝马首次向欧洲市场销售该产品,则承担回收义务的应该是宝马;若该产品经过欧洲分销商进入市场,则可能又会变成另一个责任主体。   更为严重的是,这种责任不能通过一次注册覆盖全部的欧盟地区,当产品进入德国、法国、西班牙等国时,企业还要分别按各国规定履行相应的注册和回收义务,换句话说,企业面对的不只是一套欧盟规则,而是一套欧盟规则加各成员国具体执行体系的组合。   因此欧盟电池规则厉害的地方在于,它把过去企业不需要计算的报废成本直接变成经营成本,以前卖一块电池的时候,企业最关心的是材料成本、制造成本和运输成本,现在还需要考虑产品卖出之后如何回收、回收多少、回收材料达到什么比例以及整个过程产生多少碳排放,这样就会影响电池企业、整车企业和欧洲分销商之间的关系。   特别是对中国的公司而言,如果想要在欧洲市场长久地存在,就不能将欧洲仅仅视为一个销售终端,还应该将回收网络、数据记录、材料再利用等一起考虑进去。   与此同时,欧盟自己也存在一个十分现实的矛盾。欧洲想减少对外部供应商的关键原材料的依赖,依靠本土开采、加工、回收来提高战略自主能力,但现有的废弃物体系并没有把高价值资源重新提取出来。   锂、镍、钴等废旧电池如果被丢弃,那么欧洲就不得不再从海外进口原材料,一个问题看似环保问题却突然和产业安全、资源安全联系起来了,真正的问题已经不是“废旧电池怎样处理”,而是电池报废以后其中的锂、镍、钴能否再回到欧洲制造体系。   就在这时,中国的公司以及科研人员正在另一个方向上寻找突破口。2026年欧洲发明家奖中欧洲专利局把相关的荣誉授予中国发明家余海军、谢英豪,他们开发出的废旧锂离子电池回收用反向定位技术能够将废旧电池直接转变为高性能正极材料,之后再用于新电池的生产制造,其意义十分值得重视。   传统的回收主要侧重于“把有价值的材料拆出来”,而这样的技术思路更类似于“从废旧电池直接获得制造新电池所需的高性能材料”,如果这条路能规模化地发展起来,那么回收不再仅仅是环保成本,而会成为新的材料供应来源。   更重要的是电池回收技术正在形成一个新的专利竞争高地。储能相关的专利已经占到能源专利的40%,是历史上最高的比例,和与电池循环利用有关的专利增长速度又比电池领域整体专利增速快很多倍,而且比所有技术领域的平均增速都要快得多,全球新能源产业正由“制造更多的电池”向“使电池能多次使用”的阶段转变。以前是比拼电池材料、生产线,以后还要比拼拆解、检测、材料恢复、再制造以及整个循环体系的技术效率。   因此有分析认为,欧盟的电池法规不能仅仅被看作是一个贸易壁垒,它其实也可以成为欧洲倒逼产业升级的一种手段,规则能提高进入欧洲市场的成本,但不会自动产生技术优势。   如果欧洲可以把这些法规切实地转变成本土的回收能力、材料再利用能力、产业链韧性,那么它确实有机会降低对外部资源的依赖,但是如果只是不断加大认证、注册、数据要求,而没有解决回收效率和技术成本的问题,那么最终增加的就只会是企业与消费者的负担。   真正值得关注的,是中欧竞争逻辑在发生变化,以前欧洲担心的是中国电池价格低,现在越来越关注的是中国企业能不能把从矿产、电池制造到回收再利用整个链条都做起来。而中国真正应该警惕的,并不是某一条具体的法规,是未来欧洲可能通过碳足迹、数字电池护照、回收率和关键原材料来源等手段,将产业竞争从产品价格拓展到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   下一轮新能源的竞争已经不是看谁生产的电池更多,而是看谁能把一块电池从矿山送进汽车,再从汽车送回工厂,在整个过程中成本足够低、效率足够高。欧盟用规则筑墙,中国需要用技术与完整的产业链来找到穿墙的方法。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2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