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薪资专家:鹈鹕可同时裁掉约翰逊&吉布森 且仍能处于奢侈税线以下-75625fca
智驾“裸奔”时代将结束,最高法再给行业套“紧箍咒” 2026年9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依法审理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的意见》。这是我国最高审判机关出台的首部涉人工智能司法裁判规则文件,其中关于自动驾驶和辅助驾驶事故责任认定的条款,直接切中了当前汽车行业最敏感的神经,因为它回应了一个长期困扰行业与消费者的核心问题——智驾系统引发事故,到底该由谁负责? 过去几年,自动驾驶技术发展迅猛,普及速度远超行业预期,截至2026年,中国搭载L2级组合驾驶辅助功能的乘用车渗透率已经达到70.5%,领航驾驶辅助功能渗透率达到34.2%,首批L3级有条件自动驾驶车型也已经在特定区域正式上路通行。也就是说,如今每三台新车中就有两台具备某种程度的“智能驾驶”能力,但技术的普及速度,远远快于法律制度和消费者认知的更新速度。 除此之外,夸大宣传已经成为行业顽疾。过去几年,智驾功能一直是车企定价和品牌溢价的核心卖点,“自动”“智能”“领航”等词汇被车企反复使用,部分车企甚至将L2级辅助驾驶包装成“自动驾驶”,刻意引导消费者形成“接近完全自动驾驶”的认知,还推出“全场景智驾”“零接管”等营销概念,甚至造出了“L2.9+级智驾能力”这类非标准术语。在密集的营销轰炸下,普通消费者很难清晰区分真正的自动驾驶和辅助驾驶。有车企内部人士早指出,“零接管”这类表述属于L3级自动驾驶的定义范畴,用在L2级技术上很容易误导消费者。 过度宣传带来的后果十分严峻:消费者会对车辆的智驾能力产生过度信任,进而忽视驾驶过程中的安全风险。有统计显示,2024年我国计算机辅助驾驶相关事故量同比激增217%,其中76%的事故源于驾驶员误判了系统的能力边界,全国因误用智能辅助驾驶系统导致的交通事故同比激增47%;2025年L2级辅助驾驶相关事故同比暴涨43%,这些事故背后多少与夸大宣传有关,行业内部心知肚明。 更重要的是,由于此前缺乏相关系统性裁判规则,智能驾驶事故的责任认定一直是司法实践中的难题:车企称“系统只是辅助,驾驶员全程负责”,驾驶员则表示“车企把系统宣传得这么可靠,我是因为信任才使用的”,双方各执一词,法院裁判也缺乏统一标准。 而这份指导意见出台后,这种“互相推诿”的空间被大幅压缩。意见明确规定,因车辆存在产品缺陷导致交通事故的,生产者或销售者应当承担产品责任;如果车辆缺陷与驾驶人过错行为结合导致同一损害,双方按照民法典规定按份承担责任。 通俗来说就是:车辆智驾系统存在缺陷,车企逃不掉责任;驾驶员自身存在过错,也躲不开处罚,谁的问题谁承担责任。系统预警迟滞、车道保持失效属于产品端缺陷,驾驶人脱手行驶、未及时接管属于行为端过错,如果两类问题共同引发事故,就按照原因力大小分担责任,核心遵循“人机共驾、人机共责”的基本逻辑。 意见还明确规定,车企如果对自动驾驶和辅助驾驶汽车的自动化等级、智能程度、性能、用途等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事实上,早在这份意见发布之前,监管层就已经开始收紧智驾宣传的口子。2025年4月,工信部就发文禁止智驾领域的夸大和虚假宣传;根据广告法,虚假宣传可处广告费用5至10倍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也专门发文强调过相关要求。2026年7月发布的强制性国标《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更是确立了严格的技术底线;紧接着在8月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首次增设“自动驾驶汽车的特别规定”专章,明确自动驾驶功能激活状态下发生违法行为的,由车企接受处理。 而最高法此次出台意见,相当于给车企的宣传部门又上了一道“紧箍咒”:今后再宣传“自动驾驶”“零接管”,得先想清楚自己的车到底有没有对应的能力,宣传失实不光会被罚款,还可能面临民事诉讼,威慑力比以往更强。 最高法意见、强制性国标、道交法修订这三股各方力量几乎在同一时间形成合力,这足以说明:在各类监管规章的约束下,智能驾驶领域将逐步步入正轨,过去依靠夸张营销获取市场红利的模式,已经走到了尽头。 这份意见带来的另一项深远影响,是倒逼车企加大智能驾驶安全测试的成本投入。过去智驾研发的重心更多放在“卷功能”“堆硬件”上,车企比拼的是谁的芯片算力更高、谁的激光雷达更先进、谁的NOA功能更丝滑、谁的自动泊车更便捷,至于实际功能体验究竟如何,却直接甩给消费者,让车主充当了测试的“小白鼠”。但在新规则下,责任边界越来越清晰,算法漏洞、传感器盲区、决策失误这些问题,都有可能被认定为产品缺陷,进而触发产品责任。因此,智驾安全验证相关投入,也就从“可选项”变成了“必选项”。 那些只会靠“堆硬件”讲概念,在软件研发和安全验证上偷工减料的企业,将面临越来越高的法律风险;而那些在感知算法、冗余设计、数据闭环上投入更充足的企业,将会在新的责任框架下获得竞争优势。 如果把视线放得更长远,这份意见的意义远不止解决几个具体问题,它标志着智能驾驶行业正在经历一场属于自己的“成人礼”。过去几年,智驾的发展路径大致是“技术先落地,法规再跟进”:车企热衷于发布各类“首发”“首款”,消费者被各式各样的炫酷功能吸引,出了事故再慢慢扯皮,整体处于“野蛮生长”的状态。 而今年以来,接连出台的各类法规和标准,已经传递出清晰的信号:野蛮生长的时代已经结束。技术可以迭代加速,但责任不能模糊;宣传可以突出亮点,但不能误导公众;创新可以予以支持,但安全必须守住底线。 从更宏观的视角来看,这份意见和正在推进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形成了呼应。道交法修订草案已经确立了“谁主导驾驶、谁承担责任”的原则:L2及以下辅助驾驶由驾驶人担责,L3以上自动驾驶模式下由车企担责。最高法的这份意见,则从司法层面补上了责任认定的最后一块拼图。 这对行业的长远发展是一件好事,有了清晰的责任边界,车企才清楚该往哪里投入,消费者才明白自己的权利边界在哪里,权益受损的车主也知道该找谁维权。当然,这份意见也不是万能的。正如最高法自身所说,很多问题还需要司法实践进一步探索。人工智能技术迭代速度太快,法律不可能一步到位覆盖所有应用场景,但迈出这第一步,远比一直观望更有意义。 对于汽车行业来说,这份意见的价值或许可以概括为一句话:把该谁负责的事说清楚,让该做事的人去做好该做的事。车企不能再靠宣传画饼,出了问题也不能随意甩锅;该做的安全测试要落实,该明确的功能边界要清晰。驾驶人也不能指望技术替自己承担责任,方向盘握在自己手里,该留心的路况还是得留心。 总而言之,人机共驾时代,责任不能共“甩”。最高法这次把规矩立好了,接下来就看行业怎么接招了。 更多汽车资讯,涨知识赢好礼扫描二维码关注(auto_sina) Copyright ©1996-202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底价将以短信的形式发送到您的手机,个人信息不会泄露给第三方 *订阅信息将以短信的形式发送到您的手机,个人信息不会泄露给第三方
他反向 “培养上一代”!陈龙妈妈走红,有偶像包袱:“买菜都不敢讨价还价”-3f7da3c8
智驾“裸奔”时代将结束,最高法再给行业套“紧箍咒” 2026年9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依法审理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的意见》。这是我国最高审判机关出台的首部涉人工智能司法裁判规则文件,其中关于自动驾驶和辅助驾驶事故责任认定的条款,直接切中了当前汽车行业最敏感的神经,因为它回应了一个长期困扰行业与消费者的核心问题——智驾系统引发事故,到底该由谁负责? 过去几年,自动驾驶技术发展迅猛,普及速度远超行业预期,截至2026年,中国搭载L2级组合驾驶辅助功能的乘用车渗透率已经达到70.5%,领航驾驶辅助功能渗透率达到34.2%,首批L3级有条件自动驾驶车型也已经在特定区域正式上路通行。也就是说,如今每三台新车中就有两台具备某种程度的“智能驾驶”能力,但技术的普及速度,远远快于法律制度和消费者认知的更新速度。 除此之外,夸大宣传已经成为行业顽疾。过去几年,智驾功能一直是车企定价和品牌溢价的核心卖点,“自动”“智能”“领航”等词汇被车企反复使用,部分车企甚至将L2级辅助驾驶包装成“自动驾驶”,刻意引导消费者形成“接近完全自动驾驶”的认知,还推出“全场景智驾”“零接管”等营销概念,甚至造出了“L2.9+级智驾能力”这类非标准术语。在密集的营销轰炸下,普通消费者很难清晰区分真正的自动驾驶和辅助驾驶。有车企内部人士早指出,“零接管”这类表述属于L3级自动驾驶的定义范畴,用在L2级技术上很容易误导消费者。 过度宣传带来的后果十分严峻:消费者会对车辆的智驾能力产生过度信任,进而忽视驾驶过程中的安全风险。有统计显示,2024年我国计算机辅助驾驶相关事故量同比激增217%,其中76%的事故源于驾驶员误判了系统的能力边界,全国因误用智能辅助驾驶系统导致的交通事故同比激增47%;2025年L2级辅助驾驶相关事故同比暴涨43%,这些事故背后多少与夸大宣传有关,行业内部心知肚明。 更重要的是,由于此前缺乏相关系统性裁判规则,智能驾驶事故的责任认定一直是司法实践中的难题:车企称“系统只是辅助,驾驶员全程负责”,驾驶员则表示“车企把系统宣传得这么可靠,我是因为信任才使用的”,双方各执一词,法院裁判也缺乏统一标准。 而这份指导意见出台后,这种“互相推诿”的空间被大幅压缩。意见明确规定,因车辆存在产品缺陷导致交通事故的,生产者或销售者应当承担产品责任;如果车辆缺陷与驾驶人过错行为结合导致同一损害,双方按照民法典规定按份承担责任。 通俗来说就是:车辆智驾系统存在缺陷,车企逃不掉责任;驾驶员自身存在过错,也躲不开处罚,谁的问题谁承担责任。系统预警迟滞、车道保持失效属于产品端缺陷,驾驶人脱手行驶、未及时接管属于行为端过错,如果两类问题共同引发事故,就按照原因力大小分担责任,核心遵循“人机共驾、人机共责”的基本逻辑。 意见还明确规定,车企如果对自动驾驶和辅助驾驶汽车的自动化等级、智能程度、性能、用途等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事实上,早在这份意见发布之前,监管层就已经开始收紧智驾宣传的口子。2025年4月,工信部就发文禁止智驾领域的夸大和虚假宣传;根据广告法,虚假宣传可处广告费用5至10倍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也专门发文强调过相关要求。2026年7月发布的强制性国标《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更是确立了严格的技术底线;紧接着在8月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首次增设“自动驾驶汽车的特别规定”专章,明确自动驾驶功能激活状态下发生违法行为的,由车企接受处理。 而最高法此次出台意见,相当于给车企的宣传部门又上了一道“紧箍咒”:今后再宣传“自动驾驶”“零接管”,得先想清楚自己的车到底有没有对应的能力,宣传失实不光会被罚款,还可能面临民事诉讼,威慑力比以往更强。 最高法意见、强制性国标、道交法修订这三股各方力量几乎在同一时间形成合力,这足以说明:在各类监管规章的约束下,智能驾驶领域将逐步步入正轨,过去依靠夸张营销获取市场红利的模式,已经走到了尽头。 这份意见带来的另一项深远影响,是倒逼车企加大智能驾驶安全测试的成本投入。过去智驾研发的重心更多放在“卷功能”“堆硬件”上,车企比拼的是谁的芯片算力更高、谁的激光雷达更先进、谁的NOA功能更丝滑、谁的自动泊车更便捷,至于实际功能体验究竟如何,却直接甩给消费者,让车主充当了测试的“小白鼠”。但在新规则下,责任边界越来越清晰,算法漏洞、传感器盲区、决策失误这些问题,都有可能被认定为产品缺陷,进而触发产品责任。因此,智驾安全验证相关投入,也就从“可选项”变成了“必选项”。 那些只会靠“堆硬件”讲概念,在软件研发和安全验证上偷工减料的企业,将面临越来越高的法律风险;而那些在感知算法、冗余设计、数据闭环上投入更充足的企业,将会在新的责任框架下获得竞争优势。 如果把视线放得更长远,这份意见的意义远不止解决几个具体问题,它标志着智能驾驶行业正在经历一场属于自己的“成人礼”。过去几年,智驾的发展路径大致是“技术先落地,法规再跟进”:车企热衷于发布各类“首发”“首款”,消费者被各式各样的炫酷功能吸引,出了事故再慢慢扯皮,整体处于“野蛮生长”的状态。 而今年以来,接连出台的各类法规和标准,已经传递出清晰的信号:野蛮生长的时代已经结束。技术可以迭代加速,但责任不能模糊;宣传可以突出亮点,但不能误导公众;创新可以予以支持,但安全必须守住底线。 从更宏观的视角来看,这份意见和正在推进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形成了呼应。道交法修订草案已经确立了“谁主导驾驶、谁承担责任”的原则:L2及以下辅助驾驶由驾驶人担责,L3以上自动驾驶模式下由车企担责。最高法的这份意见,则从司法层面补上了责任认定的最后一块拼图。 这对行业的长远发展是一件好事,有了清晰的责任边界,车企才清楚该往哪里投入,消费者才明白自己的权利边界在哪里,权益受损的车主也知道该找谁维权。当然,这份意见也不是万能的。正如最高法自身所说,很多问题还需要司法实践进一步探索。人工智能技术迭代速度太快,法律不可能一步到位覆盖所有应用场景,但迈出这第一步,远比一直观望更有意义。 对于汽车行业来说,这份意见的价值或许可以概括为一句话:把该谁负责的事说清楚,让该做事的人去做好该做的事。车企不能再靠宣传画饼,出了问题也不能随意甩锅;该做的安全测试要落实,该明确的功能边界要清晰。驾驶人也不能指望技术替自己承担责任,方向盘握在自己手里,该留心的路况还是得留心。 总而言之,人机共驾时代,责任不能共“甩”。最高法这次把规矩立好了,接下来就看行业怎么接招了。 更多汽车资讯,涨知识赢好礼扫描二维码关注(auto_sina) Copyright ©1996-202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底价将以短信的形式发送到您的手机,个人信息不会泄露给第三方 *订阅信息将以短信的形式发送到您的手机,个人信息不会泄露给第三方
《交锋》:两位演员堪称败笔,换掉他们,这部剧近乎完美-755cd0a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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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勒斯坦欢迎英国制裁约旦河西岸以色列定居点措施-rssai7f17c820a4335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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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最后 发布于2026-09-09 22:01:24,已经过了0天没有更新,若内容或图片 失效,请留言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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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依坤 

















